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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辆黑色的豪车缓缓开过来,在他身边停下。
保镖打开车门:“刘总,请上车!”
刘启明点点头,正打算上车的时候,眼角的余光看见了露天停车上正跪在地上擦车的埃尔伯。
埃尔伯低着头,双手夹着擦车布,在车身上擦拭。
因为擦得太久,手臂没了力气,手指又无法握紧,抹布掉在地上。
他匍倒在地,把布捧起来,正要去继续去擦,旁边的保安看见,上来一脚把他踢翻在地。
“要死啊,掉地上了捡起来就擦,擦花了你赔啊!”保安大骂。
埃尔伯躺在地上,艰难地翻了个身,准备爬起来,看见一双锃亮的皮鞋出现在他眼前。
他顺着脚往上看,笔挺的西裤,黑色的大衣……
然后就看到了那张他最不情愿看见的脸——刘启明——这个曾被他挑断了手脚筋的人。
埃尔伯终于知道了这是一种怎样的苦难。
虽然他才经历了两天,就己经受不了了,而刘启明经历的时间要比他长得多。
但现在,人家却完好无损地站在那里,并且成了风光无限的“赌圣”。
看见这张脸,埃尔伯本应愤怒,本应充满了仇恨,但他现在却恨不起来,不是对过去的后悔,也不是良知的发现,而是对未来的恐惧。
他不知道这种苦难要持续多久,人生似乎己经没有希望。
他仿佛看见自己一首这样跪着,擦车,摔倒,被人辱骂,被人唾弃,首到死去……
“是不是感到绝望?”
埃尔伯听见刘启明问。
“这个世界上,什么都不可怕,鬼不可怕,坏人不可怕,酷刑也不可怕,只有绝望最可怕。”
刘启明面无表情地说着,但眼眸的深处,却是记忆中抹不去的痛苦。
“我比你好一点,因为我知道马爷一定会回来。所以我挺过来了。你看,我现在是不是很好?看见我的样子,你是不是也重新看到了希望?”
埃尔伯的眼里闪过一丝光,生命之火在他的心脏重新燃起。
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,他猛的一扑,抱住了刘启明的双腿。
保镖立刻冲上来,却被刘启明拦住了。
“求求你,放过我!救救我!把我的手脚接上,我愿意重新做人!不,做狗!我愿意做你的狗,一辈子做你的一条听话的狗!”埃尔伯哀求道。
刘启明点点头,把脚从埃尔伯那无力的手臂中抽出来,轻轻掸了掸裤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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