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宋思昂着头,满脸骄傲,“男人别的可以不行,但这个必须得行!” 从心灯里面掏出一串葡萄,往狗嘴里塞了几颗,剩下的全都自己解决掉。 心灯的通用法有三个,其中两个和自身武学重合,没有必要浪费经验。 最后一个的作用则是一发入魂,百发百中。 宋思和怜香的关系只是单纯的交易,一个饿坏了,一个想渡劫,各取所需。 至于会不会日久生情,那是以后的事情。 虽然破损严重,通用法也没用,但宋思依旧非常喜欢。 因为心灯内部存在一个空间,可以在里面存放一些物品。 烧鸡,板鸭,烤鹅…… 酱肉,鱼干,腊肠…… 直接塞满。 当心灯被血脉侵染完成的时候,宋思激动的泪流满面。 一年了,来到这个世界一年了,以后出门终于不用再啃树皮吃树叶了。 “驴美人死在你手里,以驴叔陶那老东西的脾气绝对不会善罢甘休。但他时日不多,应该会派几个儿子找你麻烦,自己则是坐镇老巢。” 狗哥分析的有理有据,让宋思感到诧异。 “你咋知道这么多事情?” “想当年哥可是荆国最顶尖的法器之一,现在只是落魄,不是废了。” 狗哥甩了甩尾巴,满脸倨傲之色。 “行了行了,别说废话。” 听到狗哥又开始胡吹,宋思赶紧打断。 “时之光在汴州府出现的消息已经传开了,世家和王侯的势力往那边汇聚,全都想分一杯羹。” 话说到这里,狗哥突然嗤笑一声,“对命由天定嗤之以鼻,却又笃定自己就是天命之子。这些人注定了成不了大气,只会是别人成功路上的绊脚石。” “嗯?我才发现,狗哥竟然还是个哲学家!” 宋思揉了揉狗哥的脑袋,惊讶的说道。 “那是自然!想当年哥把天上的月亮拉下来,神都被砸掉半条命!” “你那是莽夫,不是哲学!” “屁话!哲学就是肌肉!” 第(3/3)页